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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路区消费者协会物业管理、服务纠纷维权案例

更新时间:2004-8-7 下午 17:50:55 

 

 


   物业管理和服务,牵扯到千家万户,怎样体现"以人为本,求真务

实"的精神和作风,各物业企业内部应积极研究、探讨。程宇物业公司广厦

小区这一案例则体现了物业管理、服务的一个侧面。


   去年冬天,新建的广厦小区A10-2单元下水管道因冻堵塞,致使下水

逆流而造成一楼被泡,导致室内木质(复合型)地板被浸泡,无形中给居

民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和麻烦。2004年3月23日该居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

权益一举将程宇物业公司投诉到让胡路区消费者协会,以求得权益保护,

要求该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索赔。让胡路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,立

即做出反映,组织了相关部门和媒体一同前往现场调查、勘察、见证、取

证,情况属实,立案调查、了解,调解和解决。经多次反复与被诉方沟通

、 协调,程宇物业公司对此感到委屈,认为物业服务没有过错,是非人为

因素、突发事件所致,不应承担责任。鉴于该情况,消费者协会就组织相

关人员一起学习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

》和《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终于对此事有

了明确的认识,应该对消费者承担索赔的责任,然后再追偿其他责任人,

以维护法律的尊严。程宇物业公司与居民在消费者协会协调和调解下,终

于达成了共识,体现了"以人为本"的原则,以1200元索赔金宣告该纠纷案

圆满结案。当事人双方均表示,通过这起纠纷案懂得了不少法律和权益保

护知识,收益非浅。程宇物业公司也认识到,虽然在服务上没有过失,但

是给居民造成了这样的损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,为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,

物业管理服务应在企业内部加强管理,把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或控制到最

小。


  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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